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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實施方案的背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20〕61號)文件精神,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辦〔2022〕93號)要求,受自治縣人民政府委托,三江縣氣象局起草了《三江侗族自治縣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起草實施方案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6年第三次修正)、《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氣象災害防御條例》(2017年修正)、《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20〕61號)以及《柳州市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柳政辦〔2022〕93號)。
(三)起草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氣象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視察廣西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柳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秉持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基礎性、公益性定位,突出問題導向,完善體制機制,強化能力建設,加快科技創新,提高作業水平,為防災減災、農業生產、人民群眾安全福祉等提供堅實保障。
(四)起草實施方案的目標:到2025年,形成組織完善、服務精細、保障有力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人工增雨作業可保障面積達到本縣國土面積的40%以上(約1000平方公里),人工防雹作業保護面積達到500平方公里以上。新建設地面固定標準化作業站點1個,建設地面焰條播撒系統2套,流動作業點4處,全面實現作業裝備自動化,在保障農業防災減災、生態文明建設、應急服務與重大活動、支撐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成效更加顯著。到2035年,推動三江縣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和服務能力達到市內領先水平。
(五)起草實施方案的過程:2022年11月根據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三江縣氣象局完成實施方案的初稿,經柳州市氣象局技術專家校對,2022年12月2次廣泛征求自治縣31個相關部門及15個鄉鎮人民政府意見或建議,各鄉鎮各相關單位均表示同意或無意見,經過不斷補充和完善,最終編制形成了《三江侗族自治縣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送審稿)。現呈報自治縣人民政府會議審議后印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