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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出臺目的
到2023年,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建立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完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機制,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信息化,為建設健康三江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文件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9〕79號)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辦〔2020〕87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三江侗族自治縣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
三、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總體框架分為四大塊:
一、總體目標
二、重點任務
三、實施步驟
四、組織實施
主要內容:制定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重點任務分工表,量化四大塊任務分工。一是明確監管主體,落實監管責任,二是明確監管任務,實施全行業全過程監管,三是創新監管機制,強化監管手段,四是組織實施。